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获悉,自10月14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正式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操作流程方面,买卖双方在网签存量房交易合同时,需就交易资金是否需要监管进行确认。若选择进行资金监管,买卖双方需前往市赣北公证处窗口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买方凭市公证处出具的资金监管凭证,可前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卖方凭过户凭证(如新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等)前往市赣北公证处办理监管资金的领取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不向交易双方收取任何费用,这大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经济负担。
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表示,推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将有效防范交易风险,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为买卖双方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交易环境。同时,该制度也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张思明 九江日报记者 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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