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校园食品安全!我市公布今年第四批典型案例

2024-06-25 18:35 掌中九江 阅读 28790

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深化行动,九江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问题,近日,公布今年第四批典型案例5个,持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此次公布的案例涉及武宁县一乡镇学校和八里湖新区、彭泽县、瑞昌市、都昌县的四所幼儿园,五所学校均存在未按规定完善“三防”设施的问题,其中四所多次通报后仍未整改到位。 

案例一:九江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八里湖新区某幼儿园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区域“三防”设施案

2024年4月18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对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某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校食堂未按规定完善“三防”设施,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4年5月10日,当事人再次因“三防”设施不到位被通报。经复查,当事人仍未按要求整改。九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武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乡镇学校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区域“三防”设施案

2023年12月30日,武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乡镇学校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学校食堂存在外挡板、排水沟等设施设置不规范,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6日,该校再次因“三防”设施不到位被通报。经核查,当事人仍未整改。武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彭泽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乡镇幼儿园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案

2024年3月27日,彭泽县市场监管局对某乡镇幼儿园食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食堂存在较多“三防”设施不到位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4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现场复查,部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2024年4月9日,当事人再次因“三防”设施不到位被通报,彭泽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瑞昌市某幼儿园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未按规定配置“三防”设施案

2024年1月19日,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该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园食堂存在“三防”设施不到位、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园下达了停业整顿的通知,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都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都昌县某幼儿园未定期维护食品加工区域“三防”设施案

2024年1月24日,都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园食堂厨房油烟机通风管道处缝隙较大,存在“三防”设施设置不到位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4年1月29日,该园再次因“三防”设施不到位被通报,经核查,当事人仍未整改。都昌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陈沽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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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婧

责编:钟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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