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浔阳区法院获悉,为传承历史文化,保护珍贵古树,浔阳区人民法院、浔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九江市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下简称保护令)。
此次保护令的对象树种为重阳木,树高19米,胸围3.7米,冠幅20米,树龄达1300年,是国家一级保护古树,具有重要的历史、生态、文化及科学价值。《保护令》发布了五条规定,其中包括:禁止擅自移植、砍伐重阳古树;禁止使用刻划、剥损树皮、折损树枝或挖掘树根等方式破坏重阳古树的完整性;禁止在重阳古树上架设电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等。
浔阳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九江古树名木资源丰富,中心城区(不包括柴桑区)现有古树名木56株,见证着城市的文化和历史的发展。此次发布《保护令》是法检两家为守护城市的“绿色记忆”,切实维护古树名木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凡是违反《保护令》相关规定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赵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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