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掌中九江民声频道咨询:房产证上面积是116.34平方米,购房合同面积是116.7平方米,中间误差0.36平方米。我交的是116.7平方米的钱,最后只给我116.34平方米。售楼部的人说是国家有相关规定,误差在0.6平方米之内,少了不退,多了也不用补。我想咨询国家是否确实有这方面的政策?
经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回复如下:关于房产证与购房合同面积差,合同内未约定的,3%以内以多退少补形式处理,合同内有额外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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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嘉琪
责编:钟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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