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我市这里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

2024-03-15 10:03 阅读 29490

3月14日

2024瑞昌第四届乡村花海

半程马拉松组织委员会发布

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全文如下:

2024年3月17日,我市将举行“‘龙腾·铜源’杯2024瑞昌第四届乡村花海半程马拉松”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3月17日7时至12时,在赛事起/终点、赛道沿线500米区域内设立临时禁飞区,对无人机等航空器进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管控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经许可允许飞行器除外)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等行为。

三、在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瑞昌市公安局将强化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异物的监控。对不遵守本规定,违规飞行行为和飞行物,妨害空中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特殊情况需利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活动组委会备案后,方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

特此通告。

2024瑞昌第四届乡村花海

半程马拉松组织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来源:瑞昌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钟千惠

责编:刘芸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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