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具体位置如下:
为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将启用浔南大道汽车站入口违停抓拍设备等五处电警设备通告如下,通告期限为30日: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特此通告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三大队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钟千惠
责编:刘芸
审核:姜月平
扫描二维码下载,或者点击这里下载
©2015-2024 掌中九江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联系电话0792-8505892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24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