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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2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酒企已停止特供类白酒的生产。
2013年3月,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2013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酒类企业不准生产标注有“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2020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2022年,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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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编辑: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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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杨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