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4日从省委办公厅获悉,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省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
清单制度根据《法治江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编制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定我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首学任务”“必学任务”两个清单。
其中“首学任务”清单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学任务”清单主要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新制定、修订的重要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纳入清单,组织领导干部学习。
我省要求,各地要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作用,强调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办公厅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各级组织、宣传、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履行协作配合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领导干部学规学法落地落实。
据悉,为构建长效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落地见效,我省还要求建立健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教育培训、宣传宣讲等四项长效化、常态化机制,确保学习效果。同时,强化督查考核,把领导干部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督查考核内容,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
(来源:新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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