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200余瓶白酒全是假货!警方查获...…

2023-08-20 14:34 阅读 29627
保护消费者权益
守护生产生活秩序
九江公安常态保持
对各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严打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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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共青城市公安局甘露派出所
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现场查获各类假冒高档白酒200余瓶
涉案价值达22万余元
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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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
甘露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反映
辖区一烟酒店代某涉嫌销售假冒的白酒
接到报案后
甘露派出所立即联合治安大队
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该店进行检查
现场查扣部分未销售的
洋河天之蓝,梦之蓝M3、梦之蓝M6白酒
经江苏洋河股份有限公司认定
这些酒全部都是假冒商标的白酒
随即
民警对相关线索开展了立案侦查工作
经过分析研判,层层剥茧抽丝
连续奋战,追踪调查
最终在德安县某小区查获代某一处仓库
现场扣押藏匿的各类白酒
共计200余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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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均为假冒商标的白酒
据代某供述
2021年至2023年年初
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
在朋友刘某手中购买了剑南春等白酒
以正品的价格在共青城市周边销售
非法获利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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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
代某的上线刘某
已在湖北省随州市被抓获归案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
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尤其不要相信远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以防受骗。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共青城市公安局)

编辑:王文婧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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