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每年培养紧缺岗位毕业生超6万人

2023-08-08 22:04 阅读 29072

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我省将通过一系列举措,深化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改革,大幅提升院校关键办学能力,加快打造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每年培养紧缺岗位毕业生超6万人

我省提出,以提升核心办学能力为基础,以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为导向,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建立工学一体、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体系。

到2025年,引入一批优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行业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力争8所高职学校、10所技工院校分别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双优计划”建设单位行列,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每年培养紧缺岗位毕业生超过6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3%以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支持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与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方面,我省提出,壮大“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按照规定的生师比配足专任教师,涉及机构编制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扩大院校用人自主权,鼓励院校通过技能考核等方式招聘专业课教师,新增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和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招聘。支持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与院校教师双向流动。设置灵活的用人机制,设立一批产业导师特聘岗,按规定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采取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到校工作。依托龙头企业和高水平院校3年内建成20家“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超过60%。

优化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机构、重点企业等多方参与的人才需求清单发布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根据岗位需求预测情况,在省级层面统筹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教育、人社部门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院校优化专业设置。

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办学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大幅提升产业匹配度、学生职业技能和社会服务能力、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权重,将评价结果作为院校差异化学费标准和职业教育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

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可享职业培训补贴

我省将加大财税支持。严格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统筹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等各项资金,对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企业新招用职工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根据专业紧缺程度、培养成本研究制定差异化学费标准。

加大投资和金融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预算内投资等支持范围。发挥省人才发展集团在培育引进头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中的作用,切实增强其参与新建、重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投资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优化土地供应方式,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科教用地可兼容研发与中试、科技服务设施及配套生活性服务设施,兼容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兼容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得分割转让。社会力量兴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可按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最长缴纳期限不得超过1年。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应预留一定比例用地用于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为产教融合型企业或相关运营实体提供用地支持。

(来源:南昌晚报)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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