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九江学院北侧道路二期等三个项目地块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濂溪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九江学院北侧道路二期、九江学院东路、濂溪区第四小学等三个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拟征收范围为涉及濂溪区五里街道八里村一组、二组;莲花镇谭畈村集体及八组,东城村集体(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土地面积约244亩。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教育建设。
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濂溪区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区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公告期限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8日。联系电话:0792-8252856。
(来源:掌中九江APP综合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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