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最高!28省份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2023-06-15 09:43 阅读 29075

中央气象台14日预报,未来三天,华北东部、黄淮及新疆、甘肃西部、内蒙古西部等地部分地区有35~39℃的高温天气,新疆吐鲁番等地最高气温将超过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多地月标准达300元

据不完全统计,28省份已公布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多数按月或按天发放。其中,河北省较为特殊,按小时发放高温津贴: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2元/小时;没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设备但达不到降温效果的室内劳动者1.5元/小时。

对比月标准,江西“打工人”高温津贴最高!室外高温不低于300元/月,室内非高温不低于200元。此外,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5省份“打工人”高温津贴可达300元/月。

海南连发7个月

从发放时间来看,多数省份在6-9月发放高温津贴,海南、广东等省份发放时间更长。

其中,海南省连发7个月高温津贴: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按10元/人·天的标准向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广东、福建高温津贴发放时长可达5个月,但时间稍有差异。其中,广东明确,6~10月每人每月可领300元。福建则规定,5月按实际高温天数,依照12元/天标准计发;6~9月按260元/天或12元/天标准。

部分省份10年未上调

在已公布高温津贴的省份中,部分省份发放标准已多年没有上调。根据湖南当地媒体5月报道,该省至今沿用2005年制定高温津贴标准;新疆、云南等省份尚在执行2012年或2013年制定的标准。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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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丹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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