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省公安厅公布了全省7起打击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这7起典型案例分别为:南昌市某金属制品公司非法倾倒、处置酸洗污泥案,景德镇市王某明等人非法处置废旧电瓶污染环境案,萍乡市上栗县张某、文某等人非法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赣州市崇义县廖某明等人非法处置油漆废渣污染环境案,吉安市某污水处理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环境案,宜春市袁州区某生态农场污染环境案,上饶市鄱阳县李某铭等人非法倾倒工业废水污染环境案。
据了解,这7起污染环境案件涉及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有害废渣、工业和养殖废水及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等污染环境领域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其污染物种类、犯罪形式、作案方式均具有一定代表性。其次,公安机关在查处这些案件过程中,侦查打击及时、适用法律准确、消除危害到位,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公安机关“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背景下,这些案件全部告破,具有较为典型的意义。
(来源:江西日报)
编辑: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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