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通报表扬第二批“校所合作”工作优秀教师 先进单位的决定》,给予周梅芳等18名第二批“校所合作”工作优秀教师,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市司法局等24个第二批“校所合作”工作先进单位通报表扬。
(共18名)
(共24家)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农业大学
南昌职业大学
江西科技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
九江学院
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景德镇陶瓷大学
萍乡学院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江西理工大学
宜春学院
上饶师范学院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井冈山大学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南昌市司法局
九江市司法局
萍乡市司法局
宜春市司法局
抚州市司法局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
责任编辑:王文婧
审校编辑:许钦
值班总编: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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