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廉洁九江微信公众号发布
关于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违纪
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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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违纪
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全省作示范、全国进一流”,九江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检举控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行使公权力中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对企业正当诉求不理会、不作为,“有批示就动一动、无批示就不动”等“怕慢假庸散”问题。
2.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故意拖延、刁难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以及减税降费等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3.利用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权力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以及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借贷等问题。
4.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违规收费,或直接指定、以推荐等方式变相指定中介机构,“用政府的鞭子,收市场的票子”,从中获取部门或个人利益等问题。
5.“新官不理旧账”,对合法合规的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合作协议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执行,以及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
6.“官商勾结”,领导干部与资本利益集团不当交往,勾肩搭背、里应外合,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等问题。
7.其他影响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请登录九江市纪委监委网站http://www.jjlx.gov.cn,点击页面下端的“我要举报”;或关注“廉洁九江”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营商环境”;
2.电话举报:0792-12388;
3.来信举报:九江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32099。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九江市纪委监委将对检举控告人和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检举控告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九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江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6月17日
(来源:廉洁九江)
编辑:柳飘蕙
责编:张江艳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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