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妥善解决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今后的建设行为,3月1日,市自然资源局邀请市委统战部、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宗教界人士代表就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座谈,破解难题合力推进工作。
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依法设立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要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既为宗教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同时,又引导宗教团体提高自我管理水平,提升法治意识,为今后我市宗教场所依法建设夯实基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将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申请材料,为依法设立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固定宗教活动场所办理不动产登记。
目前,我市正积极稳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提高站位、全面梳理、担当作为、建章立制”。摸排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不动产登记的情况,建立台账,坚持“能办的坚决办、难办的讨论办、不能办的记录在案”;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加强部门合作,明确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出台工作方案;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宗教场所建设合法化,依法保护宗教活动场所合法权益,努力开创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用地和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新局面。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朱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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