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积累社会实践经验,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省、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九江经开区2025年征集大学生见习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主要面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征集大学生见习岗位,用于支持九江市户籍或九江市本地高校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2年内(2024、2025年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见习。
二、见习人数
此次计划招募见习大学生共计24名。
三、见习期限
6~12个月。
四、见习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能胜任见习岗位。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未曾由其他单位代缴社保。
(二)以下不得报名的情形
1.高校毕业离校超过2年(2023年10月1日之前已毕业)的大学生以及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报名人员户籍(以公安户籍登记信息为准)不在九江市辖区范围内(九江市本地高校学生除外)。
3.已与任何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或已由任何单位为其缴纳过社会保险。
4.有不良记录及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
五、报名方式
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有报名意愿人员填写《九江经开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线下报名可直接前往九瑞大道188号九江经开区管委会大楼10楼1004室提交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7:0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每名见习人员当年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六、工作流程
1.九江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按见习条件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对于通过资格审核的,进行面试。如是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或学生会干部的(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在面试分基础上再加2分。
2.面试具体工作由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九江和讯人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对于通过面试合格的考生,按见习岗位确定见习人选,体检合格后考生与九江和讯人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见习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岗,由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见习岗位。见习期满,由区组织和人力资源部及所在单位为见习大学生出具《大学生见习鉴定表》。
3.如因见习人员放弃而出现空岗的,可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程序依次递补。
4.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
七、见习待遇
1.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费暂定为1870元/月,并统一购买工伤补充保险。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见习期间,见习生可随时提出终止见习书面申请,经见习单位同意后,终止见习协议。见习生如存在不遵纪守法,不服从工作安排等问题,见习单位可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八、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792-8367173
监督电话:九江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0792-8333001
(请在工作日时间内拨打09:30-11:30,13:30-17:30)
附件:
九江经开区2025年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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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经开区发布)
编辑:王文婧
责编:肖文翔
审核: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