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全民健身号召
推动健康生活理念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第三小学体育场馆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将对外开放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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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全民健身号召,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资源的社会效益,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现就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事宜公告如下:
开放对象
本校在读学生、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及符合开放要求的社会组织等。
开放范围及人数
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兵乓球场
上述场地均为室外。根据学校场地情况,容量控制在60人以内。
开放时间
工作日:19:00-22:00
周末、节假日、寒暑假:7:00-10:00;19:00-22:00
备注:如遇特殊情况(重大活动、场地维护、寒暑假“红心护苗”等)将提前公告场地对外开放时间。
开放方式
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居民个人需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在学校入口处实名登记后入场;社会组织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加盖组织公章),说明活动目的、时间、参与人数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负责人带队,全员凭有效证件统一登记入场。
文明公约与管理须知
1.进校活动时,本着“依法参与、遵守法纪、责任自负”的原则,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自觉配合保安人员做好入校锻炼登记等工作。居民须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入校健身时,应当由成年人陪同;高龄或特殊体质人员需有人陪同。
3.自觉遵守学校体育场地管理规定,进入场地不得穿高跟、钉鞋,禁止携带宠物、一切车辆、管制刀具和危化物品等进入校园。
4.自觉保持校园场地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在校园内吸烟,禁止乱涂乱画、随意张贴。
5.自觉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如损坏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可自行维修或按价赔偿,并服从学校在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6.自觉听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场所进行活动,不得提前或超时,不得擅自进入非开放场所,不得在学校滞留。
7.自觉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健身活动时遵循科学,量力而行,不可超量运动,安全责任自负。
8.禁止利用学校场地,以“个人锻炼”名义等开展营利性培训;禁止将用于广场舞等音像设备带进活动场地,做到不大声喧哗,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
9.因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劝阻,由此引发和造成的后果均有违规者承担责任。
10.屡犯规章制度,劝告无效者,校方有权禁止其进入校内活动。
本公告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八里湖新区第三小学。欢迎广大市民文明健身,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运动环境!
八里湖新区第三小学
2025年8月1日
(来源:八里湖新区发布)
编辑:吴晨
责编:肖文翔
审核: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