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近期选取并公布12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其中,案例4来自九江,某液化气公司员工发现储罐区旁边的水封井燃气报警器连接线套管未达到防爆要求,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公司组织更换整改,消除了事故隐患,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依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1500元。这不仅是“真金白银”的奖励,更是用给予奖励的方式,引导鼓励员工全员争做安全生产“吹哨人”,提升全体员工隐患排查参与度和积极性。
内部报告有效解决“不愿”“不敢”难题
自《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印发以来,九江市积极部署、认真推进,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记者了解到,建立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查找、报告、核查、整改、奖励等各环节的闭环管理;用给予奖励的方式,确保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也就是说,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与以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是有区别的,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是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举报和报告虽仅有一字之差,但区别十分明显。举报要经过政府监管部门,一旦举报被查实,企业很可能面临执法处罚。而报告制度则是内部问题内部解决,既避免了被举报、避免了被监管执法部门处罚,又保证了企业的安全,是企业希望看到的。该制度有效解决了企业“不愿”与员工“不敢”的难题。
在推行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过程中,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以法规为盾、以激励为矛,打出一套“组合拳”。一方面,强力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生根,组织专项学习宣贯,要求企业变“安全员单打独斗”为“岗位全员查隐患”,实现责任压实到“神经末梢”;另一方面,创新督促企业建立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在车间、宣传栏等醒目位置设立举报奖励公告牌,让监督渠道“看得见、用得上”。
举报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要鼓励更要奖励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线员工则是风险防控的“前沿雷达”。广大员工身处生产经营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便利条件和优势,实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有利于激发和培育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从发现问题隐患到核查消除的良性循环机制,在鼓励内部报告的同时给予奖励,可以事半功倍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以位于湖口县的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为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于2024年9月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奖励管理制度》,详细说明哪些类型的安全隐患属于奖励范围,设定具体奖励金额,提供便捷报告渠道,制定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
公司副总经理张晓斌告诉记者:“我们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来划分不同的奖励等级。例如,一般事故隐患奖励50-100元/条,较大隐患事故隐患奖励200-500元/条,而重大事故隐患奖励1000-2000元/条。”
对于内部报告的安全隐患,该公司制定了“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证人。据统计,今年1-5月份,该公司各车间报告各类安全隐患516条,其中,一般隐患513条,较大隐患3条,重大隐患0条。
不仅在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九江更多的企业正在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这样一来,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争当安全“吹哨人”让隐患无处遁形
近日,一场聚焦矿山安全的主题活动在瑞昌市举行。中建材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先进典型,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宣传引导和及时兑现奖励,成功激发一线员工主动排查、报告隐患的热情,让“人人都是安全员”的理念落地生根。
活动现场举行了颁奖仪式,为一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敢于“吹哨”的企业优秀员工现场发放奖金和荣誉证书。这一举措不仅是对个人安全贡献的肯定,更彰显了企业鼓励全员参与安全监督的坚定决心,有效激活了安全生产的“神经末梢”。
这是我市应急管理部门优化激励机制,不断激发全员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热情的进一步做法。今年以来,我市多次公布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今年2月,彭泽县某橡胶有限公司巡检人员发现合成车间有一处管道法兰破损,存在泄漏风险,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200元;今年3月,修水县某硬质合金有限公司员工发现热处理炉配电柜冒烟,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灭火操作,公司对其进行现金奖励500元,并在全公司通报表扬;今年4月,永修县某有机硅有限公司一分厂员工巡检时发现,该区域存在非防爆摄像头违规安装于爆炸危险环境,公司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问题隐患,并奖励该员工2000元……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科长邹文兵表示,一个个具体奖励到位,一条条隐患整改落实,让员工看到安全“吹哨人”制度实施的成效,更调动了他们发现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激活了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工作的“一池春水”,让“要我安全”变“我要安全”。
(九江日报记者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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