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获悉,因中心城区773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存在欠缴租金6个月以上且无法联系的情况,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正在对其进行公示,拟依职权收回这些承租户的公共租赁住房。
经核查,怡居苑有42户承租户、怡芳苑一期有179户承租户、怡芳苑二期有100户承租户、怡和苑一期有10户承租户、怡和苑二期有35户承租户、怡濂苑有84户承租户、怡庐苑一期有47户承租户、怡美苑有43户承租户、怡祥苑有23户承租户、怡景苑有13户承租户、怡溪苑有93户承租户、怡庐苑二期有104户承租户,共计773户承租户(具体名单可查询市住建局网站),存在欠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达6个月以上的情况,且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拟依职权收回上述公共租赁住房。
工作人员表示,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15日前与所辖小区房管所或市置地公司联系并足额缴纳欠缴租金,逾期未联系或未补缴租金的,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依职权收回上述公共租赁住房,并邀请公证机构对收回房屋现状进行证据保全,证据保全公证材料保管期限为6个月(从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计算)。
(九江日报记者 包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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