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政策扩面升级啦!
4月22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强化服务类社会救助与老年人福利有效衔接,推动集中照护服务政策更多更公平惠及经济困难老年人,着力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照护服务难题,我市将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覆盖范围,优化补助流程,让更多困难老人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后,服务对象范围显著扩大,惠及更多困难老年人。凡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的失能老年人(含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和高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均可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服务协议和缴费凭证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自申请当月计算,次月直接发放至申请人账户,全程透明高效。
据悉,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专项资金864.9万元,市民政局将联合市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确保政策红利及时兑现,请九江地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积极申请,携手实现“老有颐养”的美好生活新愿景。
(陶理洪 九江日报记者 洪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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