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守护好全市历史文化遗产,近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文物保护单位专项整治月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包括查处文物保护单位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或未做出标志说明、未建立记录档案、未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的违法行为;查处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查处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查处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违法行为;查处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用途、转让或者抵押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将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违法行为;查处将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违法行为;查处考古发掘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内进行考古发掘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其他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区域文旅中心核心任务,以查找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抓手,提升和规范文旅市场守法意识为目标,紧盯暑期时间节点,强化文物市场安全,狠抓一批破坏文物保护单位案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为我市打造区域文旅中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熊静 见习记者 胡依倩 九江日报记者 沈明杰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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