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无证装卸危险货物,交通执法部门及时查处

2024-06-04 10:25 掌中九江 阅读 28626

“您好,请您出示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件。”5月28日晚,浔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路面巡查时发现,一名驾驶员在濂溪区生态一路路段使用危险品运输车辆车载加油枪为普通货车违规加柴油。经现场检查,该名驾驶员未取得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证,其加油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危险品运输车辆、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实施了证据登记保存,要求驾驶员和押运员停止危险货物运输,并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对该车所属危险品运输公司装卸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之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驾驶员和押运员的法规宣传和安全教育。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此提醒货运司机:柴油属于三级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在装卸过程中稍有不慎,易发生车辆安全事故。装卸员在没有相应装卸资质的情况下擅自装卸是极为危险的,如操作不当发生事故,装卸员缺乏现场应急处置能力,不能及时正确处置,对驾驶员、车辆及周围群众会造成严重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陆庆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金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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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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