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在公安民警的见证下,4只草鸮被放飞,重新翱翔于蓝天白云之间。
今年1月2日,在共青城市南湖新城一处施工现场,热心群众发现了4只怪鸟,求助公安机关前来处置。共青城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在热心群众的指引下,工作人员在一处草丛中找到了这4只怪鸟。
经辨认,这4只“怪鸟”是草鸮幼鸟,初步估测出生约半个月,母鸟已不知踪迹。草鸮属于猫头鹰的一种,又名猴面鹰、猴子鹰、白胸草鸮,是鸮形目草鸮科草鸮属的鸟类动物。草鸮已被我国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同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
民警和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当即对4只草鸮幼鸟进行了紧急救助、保温除湿等处置。考虑到当地实际救助条件,民警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随后向江西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求助,并将4只草鸮幼鸟紧急送往野护中心。因出生后未得到母鸟的看护,4只草鸮幼鸟状态较差。在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4只草鸮幼鸟在工作人员的悉心照顾下,得到了很好的救治,逐渐成长变强壮。近日,经野保中心专业人士评估,4只草鸮幼鸟已经能够适应野外生活,符合放生条件。
3月18日,共青城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江西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相关人员一同在共青城市九仙岭森林公园南侧放飞4只草鸮幼鸟,让小精灵们重回自然。
(刘志坚 方熙城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张倩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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