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让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省级预算安排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1亿元,加上提前下达的0.9亿元,总量达到3亿元,较上年增长2亿元。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分配以各设区市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数为核心因素,重点体现对农业转移人口新增落户多,特别是其中吸引跨省落户、省内跨设区市落户的地区支持。同时,适当考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和城镇化率,并运用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成本、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进行调节。
各设区市应将资金重点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多和吸纳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落户多的县区,以及创新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成效明显的县区倾斜,并注重引导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的生态功能重要地区人口逐步有序向外转移。获得补助的地区应将资金主要用于提供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
(来源:江西财政)
编辑:左丹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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