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5.3%!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42元

2024-01-23 16:33 阅读 29566

1月23日,据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消息,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4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6%,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5.3%,实际增速比上年快1.5个百分点。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554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2%,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3.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358元,首破2万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1%,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6.9%。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上年的2.19(农村居民收入=1)下降至2.13,城乡收入差距延续持续缩小的良好态势。

工资性收入增长6.2%。各地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助推企业稳岗稳就业,多措并举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居民就业机会增多,从业时间增加,保障了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9089元,比上年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名义增长)6.2%。分城乡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增长4.3%和9.4%。

经营净收入增长4.7%。2023年,粮食生产总体平稳,接触型消费、服务消费回升明显,居民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改善。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408元,比上年增长4.7%,增速快于上年0.9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分别增长6.9%和3.6%。

财产净收入增长4.4%。2023年,城乡居民流动加快恢复,居民出租房屋租金收入呈现恢复性增长,居民投资分红收益增加,多因素带动居民财产净收入稳步增长。全省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669元,增长4.4%,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增长15.9%,红利收入增长19.9%。分城乡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分别增长2.7%和10.0%。

转移净收入增长5.3%。随着外出务工形势好转,带动居民寄回带回收入增加,加之民生领域投入不断增加,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困难群众最低保障标准逐年提高,居民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全省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077元,增长5.3%。分城乡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3.7%和7.4%。

2023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379元,比上年增长7.7%,增速较上年快0.7个百分点,居民消费呈现回稳向好态势。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733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421元,增长8.5%。

从消费类别看,八大类消费呈现“六升一平一降”态势。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增长21.2%、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20.2%、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增长14.6%、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增长7.4%、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增长7.3%、衣着消费支出增长3.4%;居住消费支出增长0.1%、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下降2.5%。

(来源:大江网)

编辑:左丹

责编:刘芸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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