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14岁少年放鞭炮被炸伤双眼,时隔1年后获赔偿......

2024-01-23 19:35 阅读 29252

2023年1月21日,原告王某的大伯在德安县某购物超市处购买了1寸100发型号的烟花,于22日进行燃放。因购买的烟花为过期产品,23日上午王某扒开烟花,烟花再次被点燃,造成王某双眼被严重炸伤。

王某的父亲第一时间将王某送往德安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当天经简单救治后,医院要求转至南昌的眼科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出院后需按照医生要求到医院进行定期复诊。原告为此共计产生医药费17312.96元,经江西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构成九级伤残,护理期为45日,营养期60日,后续治疗费用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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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原告多次与被告(德安县某购物超市、德安县某烟花公司)、第三人(浏阳市某花炮厂)进行协商未果。经过法院多次努力后,四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德安县某购物超市赔偿原告王某5万元,被告德安县某烟花公司补偿原告王某1.5万元,第三人浏阳市某花炮厂补偿原告王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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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将至,烟花爆竹虽是传统习俗中象征着喜庆吉祥的物品,但燃放需谨慎,一定要在可燃放区域内进行燃放,严格按照操作说明进行燃放,并一定要远离火源、远离易燃易爆物、远离人群,以防对他人人身安全或财产造成损失,同时避免二次燃放。小孩独自燃放鞭炮十分危险,家长一定要提高警惕,教导孩子在没有成人的陪同下,不要独自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出现意外。

如果被鞭炮炸伤或者财务受到损失,在维权时要做好证据准备工作,比如报警、寻找目击证人证明受到侵害的事实,另外还需要保存好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交通费票据、房屋维修费票据等。在侵权责任举证过程中能够证明自身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如果无法举证需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来源:德安法院)


编辑:魏菲

责编:刘芸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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