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10家单位在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中创佳绩

2023-11-26 10:43 阅读 29006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公布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知》,确定南昌市司法局等30个单位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第二批)”,南昌县司法局等56个单位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达标单位”。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尤其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审议通过后,各地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关心和支持,结合本地实际,着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知》强调,示范单位要珍惜荣誉、努力前行,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达标单位要对标先进,进一步奋勇争先,巩固和拓展工作成效;尚未达标单位要锚定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补短强基。全省各级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要按照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因地制宜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功能场所和工作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参与行政复议工作需求,扎实推进“有法帮你、有事好解”为民服务实践,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

(第二批)

南昌市司法局、青云谱区司法局、红谷滩区司法局、九江市司法局、武宁县司法局、都昌县司法局、彭泽县司法局、永修县司法局、景德镇市司法局、鹰潭市司法局、赣州市司法局、南康区司法局、赣县区司法局、宁都县司法局、宜春市司法局、樟树市司法局、高安市司法局、宜丰县司法局、铜鼓县司法局、广信区司法局、玉山县司法局、鄱阳县司法局、吉安县司法局、吉水县司法局、遂川县司法局、安福县司法局、抚州市司法局、东乡区司法局、南丰县司法局、金溪县司法局

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达标单位

南昌县司法局、进贤县司法局、安义县司法局、东湖区司法局、西湖区司法局、新建区司法局、柴桑区司法局、德安县司法局、共青城市司法局、浔阳区司法局、濂溪区司法局、乐平市司法局、昌江区司法局、珠山区司法局、萍乡市司法局、安源区司法局、湘东区司法局、莲花县司法局、新余市司法局、分宜县司法局、贵溪市司法局、月湖区司法局、章贡区司法局、信丰县司法局、大余县司法局、上犹县司法局、崇义县司法局、安远县司法局、全南县司法局、定南县司法局、兴国县司法局、寻乌县司法局、石城县司法局、丰城市司法局、靖安县司法局、上高县司法局、上饶市司法局、信州区司法局、铅山县司法局、横峰县司法局、弋阳县司法局、余干县司法局、婺源县司法局、井冈山市司法局、新干县司法局、峡江县司法局、泰和县司法局、永新县司法局、临川区司法局、南城县司法局、黎川县司法局、崇仁县司法局、乐安县司法局、宜黄县司法局、资溪县司法局、广昌县司法局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

编辑:钟千惠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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