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有些市民朋友在长时间看电视、看手机出现眼睛疲劳症状后,会第一时间想到用眼药水,滴上几滴缓解症状,殊不知眼药水本身也是药品,长期、不规范使用眼药水会容易导致眼睛对眼药水产生依赖性,甚至诱发眼部疾病。
那么常见的眼药水有哪些,应如何正确使用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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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眼药水有哪些?
(一)缓解视疲劳类。常见的成分有玻璃酸钠,以及各种维生素等,如人工泪液。能起到减轻视疲劳、缓解干眼的疗效。但必须控制好使用频率,不可长期使用。
(二)抗病毒类。名称中多带有“韦”等字样,适用于病毒感染导致的角膜炎、结膜炎。如利巴韦林滴眼液,阿昔洛韦滴眼液等,适用于病毒性角膜炎、结膜炎等。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自行随意使用,以免造成继发感染。
(三)抗菌素类。名称中多带有“沙星”“霉素”等字样,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适用于角膜炎、结膜炎等眼部炎症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如果眼部没有异常,不建议用此类眼药水作为预防长期使用,否则容易引发真菌感染。
(四)激素类。名称中多带有“龙”“松”等字样,适用于外眼部较重的炎症反应、术后抗感染等。使用时必须遵医嘱,不可自行随意使用,否则易引发激素性青光眼、视神经受损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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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使用眼药水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 没过保质期就能继续用
很多人认为,眼药水开瓶后,只要没过保质期、没有沉淀,就还能用。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滴眼剂包装上的保质期,通常是指在避光条件下且未开封的使用日期。眼药水大多含有防腐剂,一旦开封后,4周内未用完,就应丢掉。有的不含防腐剂的滴眼剂有特殊包装,或者是一次性装置,开封后当天就要用完。另外,家庭成员间不要互用眼药水,以防交叉感染。
误区二 眼药水可以长时间频繁使用
任何一类眼药水都应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治疗时间来用,达到疗效后即可停用。尤其是激素类眼药水,过量滴用易产生不良反应,诱发青光眼、白内障,还可能继发严重的眼部感染,包括角膜的真菌感染。
误区三 多种眼药水混用效果好
根据病情需要,如果需要同时使用多种眼药水时,不要同时滴入眼内。在使用多种眼药水时也要讲顺序,一般先用吸收较快的。比如两种都是眼药水时,先滴刺激性较小的,后滴刺激性较强的;先用缓解干眼症的眼药水,再用治疗眼部疾病的滴眼剂。第一种眼药水滴完15分钟后再滴另一种,间隔时间不宜太短,以使药效充分发挥,而不是相互抵消。
误区四 一次性滴很多眼药水起效快
有人觉得眼药水滴得越多越好,其实每次1~2滴就够了,滴多了没有用,因为结膜囊本身的容积和存量有限。如果是用来湿润眼睛的眼药水,可以一日用4~6次。若是治眼病用的眼药水,医生、药师会有明确的要求,或者按照说明书使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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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使用眼药水?
(一)看保质期。使用眼药水之前,务必查看保质期,确认是否过期。眼药水保质期包括有效期和开启后使用期限两个方面。《中国药典》对眼药水开启后的使用期限有明确规定:“启用后使用不得超过4周”。一些特别的眼药水开启后,使用期限更短。如人工泪液开启后使用期限仅为24小时。
(二)看颜色和成分。检查眼药水是否发生颜色的改变,有无混浊或沉淀现象等;查阅眼药水的禁忌和副作用,注意查看自己是否对眼药水内的成分过敏。
(三)不滥用。使用眼药水前,建议咨询医生,合理使用。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不要认为眼药水只是外用药,对人体就没有什么伤害,其实眼药水还是属于药物大家庭的一员,它的使用同样具有适应证和禁忌证。要想保护好眼睛,更安全可靠的做法是注意用眼卫生,适度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注重增强眼部肌肉锻炼,养成多远眺、早休息的好习惯,保持用眼健康。
编辑:左丹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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