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利用“依托咪酯”制成“上头电子烟”,而这种“上头电子烟”千万别碰,吸食后轻则头晕目眩、精神恍惚,重则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近日,彭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捣毁一吸食“依托咪酯”成分电子烟窝点,抓获非法经营(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犯罪嫌疑人一名,现场查获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30余个。
彭泽县公安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某宾馆巡查时,发现有人眼神迷离、精神恍惚,疑似吸食“上头电子烟”。通过现场询问、教育训导以及分析研判,在宾馆其他房间,民警发现了另外10名同吸人员,随即将其一并抓获带回。 经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依托咪酯均呈阳性。经了解,这伙人是购买“烟粉”后,将“烟粉”和电子烟的烟油倒入小药壶里面,然后用开水热融合,融合好后,就将混合物加入到电子烟中进行吸食。
据了解, 10月1日起,依托咪酯将被我国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这意味着,吸食‘上头电子烟’就是吸毒。”警方温馨提示,滥用依托咪酯会严重损害人的身心健康,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如发现涉毒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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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依托咪酯,会令人头脑不清醒,引起肌痉挛,意识模糊,站立不稳,摇摇晃晃像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生活懒散等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同时也容易引起呼吸暂停等情况。一旦长期大剂量使用,容易导致死亡。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吴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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