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公开审理

2023-09-07 16:13 掌中九江 阅读 28848

9月6日,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省首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该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新增检察公益诉讼条款后,全省首例适用新法提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的办理,对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具有积极意义。

市检察院查明,2022年7月,肖某财从邱某军等人处收购发病生猪若干头运往南昌销售给当地屠宰户,经屠宰后销往市场。肖某财、邱某军等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先后开展了调查取证、委托评估、公开听证等工作。经审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肖某财等七名被告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以及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交易记录、转账记录、检测报告、专家意见等大量证据,围绕七名被告的行为是否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等焦点问题进行充分阐释。该案将择期宣判。

(高伟和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赵岑雨)

版权声明

本原创内容版权归掌中九江(www.jjcbw.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谢绝转载。


编辑:王文婧

责编:许钦

审核:朱静

评论

下载掌中九江

扫描二维码下载,或者点击这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