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工地工具?逮捕!

2023-08-11 15:58 阅读 28943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共青公安

不断加大破案力度

严厉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

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

整治“百日行动”中

共青城市公安局新区派出所

着力聚焦民生小案

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案件

近日

成功破获1起盗窃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为企业追回被盗设施

新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

施工所用的打磨机

吹风机放在工地路边上被盗了

接警后

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

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细致的走访摸排

居住在附近的郭某某浮出水面

其有重大作案嫌疑

图片

到案后

郭某某承认

自己在路边打扫卫生时

看到工地路旁放着一台打磨机

一台吹风机

在贪图小利的心理作祟下

发现四周无人注意

就用三轮车将打磨机、吹风机

和若干磨砂纸带回家中

心想不管是自己使用

还是卖给别人

都可以得一些好处

搞笑的是

面对民警的讯问

郭某还振振有词

称只是在路边捡的

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

当然

这套说词没人信他

随后

郭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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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盗窃的规定:

1、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3、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共青公安)

编辑:左丹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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