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一女子8次盗取服装店8件衣服用来摆摊被判刑

2023-06-04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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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摆摊卖衣服

奈何衣服太单一

把手伸向服装店

不料被抓获刑罚


案件回顾


2022年8月至11月,瑞昌一女子工作之余偶尔摆摊卖衣服,但自己不懂运营,不太会挑选进货服装,嫌自己衣服颜色单一,竟打起了瑞昌市步行街某服装店主意。以为随手拿一件不构成犯罪,于是趁老板不注意,分8次将挂在该店门口衣架上的8件衣服分别盗走,被盗衣物价值共计1093元。


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退还了被盗衣物。经审理,被告人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根据被告人坦白、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对被告人龙某某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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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盗窃罪是典型的数额型犯罪,需要达到一定金额才入刑,但在多次盗窃的情形下,即使每次数额没有达到数额较大起点,行为人多次盗窃行为同样构成盗窃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一时贪念,身陷囹圄,留下终身污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瑞昌法院)


编辑:王嘉琪

责编:刘芸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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