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通告,对《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江西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全省100个县(市、区)中革命老区有85个。我省制定该条例,对于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草案针对当前我省革命老区发展总体水平相对落后、内生动力不足、基础支撑不强、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提出了相应措施,涵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绿色转型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红色基因传承等方面内容。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高度重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已将《江西省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纳入2023年立法计划。今年3月30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一审。社会公众可通过登录江西人大新闻网和“江西数字人大”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编辑:钟千惠
责编:许钦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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