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来加入!德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28名辅警!

2023-01-09 09: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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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德安县辅警队伍,充分发挥辅警的辅助作用,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经研究决定,德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德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勤务辅警)28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四)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德安县公安局大楼504室辅警办。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退役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5、如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或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25岁以上为俯卧撑)、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标准为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笔试的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40%+笔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9名的按1:2比例确定,招考计划10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江西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德安县公安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4687013。

(二)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德安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四)本公告由德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德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4331713咨询电话:德安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4687013、13507920970



德安县公安局

2023年1月6日

(来源:德安县公安局)


编辑:王文婧

责编:许钦

审核:姜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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