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2022-10-26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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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记者从《江西省防空警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为提升江西省防空警报建设管理法治化水平,解决目前存在的定点安装难、维护管理难、服务民生不足等问题,江西省人防办出台的《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出台时间早,分别仅有8条和4条内容涉及防空警报,对防空警报管理工作规定较为笼统、原则,操作性不强。如安装防空警报,上位法提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但对怎么设点、怎么配合等具体问题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又如上位法提出防空警报要为抢险救灾服务,落实层面未作出具体规定。江西省人防办通过制定《办法》以完善防空警报法律制度,贯彻落实上位法。

  《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从总体制度设计、防空警报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防空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防空警报信号的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的平时服务这五个部分内容进行了规定。

  目前,江西省已建有防空警报器2000余台,包括电动警报器、电声警报器以及多媒体警报器等,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5%以上,省级人防重点城市城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江西省人防办将依据城市建设规划,加强警报器建设现状综合分析,优化警报器空间布局,适时修订和完善防空警报建设规划,使防空警报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建设需要。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江西省人防办将构建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落实防空警报器建档立卡制度,对警报器实行“一器一档”管理,详细记录警报器的原始档案、性能参数、变更交接和后续相关资料信息,确保对每台警报器都能做到实时监控和管理,每年对警报器至少进行两次以上全方位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

(来源: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钟千惠

责编:刘芸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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