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的计入办法、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引发公众讨论。那么,什么是“个人账户”?这个账户里的钱应该怎么用?这次调整又会给参保人带来哪些影响?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采用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可以支付参保人诊疗、医疗机构就医、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医药费用等支出中个人自付部分。因为是专款专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不能提现的,而且对使用领域有明确的规定。
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从今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改变了北京过去20多年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自由支取的情况。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障研究室主任 王宗凡:原来北京个人账户是可以自由支取的,等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时候,这钱没了。我们参加医疗保险不是把钱从左边口袋放在右边口袋,否则我们就不用建立医疗保险。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挪用或涉嫌欺诈骗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相关政策调整,提升了基金共济能力,解决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互助共济功能不足等局限性,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得用于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根据规定,定点医疗机构不得串通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凭证购买食品、保健品等。参保人如果故意违规使用个人账户,可能涉嫌欺诈骗保。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钟千惠
责编:张江艳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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