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山林权属纠纷动态清零

2022-08-24 11:01:32   掌中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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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是山区大县,林地面积达532万亩,涉及农户14万户。由于多方面原因,多年来,山林权属纠纷一直是群众心中急难愁盼的问题之一。为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修水县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着力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辖,合力联办”办法,县自然资源局受理跨乡镇案件98宗,接待来访、来询群众2400余人次,各乡镇受理本辖区案件共计1800宗,联合办理200余宗,对山林权属纠纷受理一宗,办结一宗,实行动态清零,依法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依法依规 彰显权威

  在2005年林改过程中,由于山证不符、面积不符、界址不清、重复发证、漏登漏分、错登错分等情况,造成一山多证、有证无山、有山无证、无户无山、有山无户等诸多情形,引起了很多山林纠纷。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修水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专家讲授《江西省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组织调处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林业政策,并专门编制了《山林权属政策法律法规问答》宣传册,使调处人员成为法律的明白人。

  “山林纠纷调处只有以法律为准绳,从细节上界定,调处结论才具有权威性,才能经得取时间的考验,才能达到‘病不复发’的效果。”该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股长吴烨感叹道。据悉,该县自然资源局自组建以来所调处的山林纠纷信访案件,均做到法律引用准确、查明事实清楚、处理结论明确、调处结论公示、案卷资料完整,没有出现一宗重复访情,彰显了法律的权威,赢得群众一致好评。

把握历史 维护公正

  山林权属历经四固定、林业三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时期的变更,以及迁徙、婚嫁、赠与、继承、流转、造林等原因,产生了诸多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以来,修水县自然资源局受理的山林纠纷中,有37宗占37.7%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调处人员细致调查走访,剥茧抽丝,还原本来面目,公正合理调处。

  一起修水县上杭乡杏港村山林权属纠纷案,涉及到四都镇澡口村和上杭乡杏港村共8个村民小组1130.19亩集体山林,因林改过程中出现有证无山问题造成纠纷,互不相让。为彻底解决该纠纷,该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樊启忠、周倩峰、吴灵龙等工作人员办理此案,工作人员在核对历次林权证书后,与村民上山实地核对,对四界不明的重新勘实,对图纸不清的重新勾图,通过三个多月的工作,最后将山林划分成19宗边界明确的地块,并分别落实到8个组,还原了山林权属的历史事实。“在处理这宗纠纷中,调处人员走访了涉及纠纷的每一位户主,明确记录了每一户的诉求及原因,认真比对了权属证明,通过实地踏勘确定了四至,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重新确定了权属,使矛盾双方皆大欢喜。”上杭乡杏港村支部书记周延有感动地说。

依靠人民 注重调解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司法工作中的人民调解被誉为“东方一枝花”。修水县林改过程中发证林地达30万宗,其中的隐形纠纷不在少数,在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的山林纠纷中,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2021年以来,各乡镇采取人民调解的办法,山林权属纠纷“断崖式”减少,乡村邻里关系更加和谐。

  2021年以来,修水县何市镇、黄沙镇、溪口镇等林区面积较大乡镇,逐渐形成了以乡镇干部为主导,村组干部、老党员、老干部等为主体的调解队伍,切实调处当地山林权属纠纷。溪口镇北岸村21组山林权属纠纷案,涉及该组梁东如、梁学龙、梁月星等19户农户共1380.2亩山林,因林权证面积与实际情况稍有出入,如果全部重新勾图,工作量非常大,耗时将在半年左右。为尽快解决这一纠纷,北岸村的老党员陈如金等人积极进行调解,召集有争议的各户协商议定四界,两两签订边界协议,这宗纠纷最终在维持2005年的勾图不变的情况下,以协议形式进行微调,调解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适应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需要,今年以来,修水县整合山林权属、土地权属、房屋产权等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力量,建立健全综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将山林确权统一纳入自然资源确权范畴内,同步推进,为打造“无痛点、无堵点”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姚拥辉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商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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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菲

责编:张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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