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读九江丨(论语)学习名家小说中的人物描写

2022-07-15 19:32:00   长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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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名家小说中的人物描写

■ 陈林森

著名作家刘庆邦的中篇小说《卧底》(四川文艺出版社2007),揭露了小煤窑老板的罪恶和挖煤工人的苦难,同时批判了文化人的自私软弱。其主要情节是:某报试用记者周水明,决定到黑煤窑当卧底,从而写出有分量的报道。周水明心甘情愿地被“拐骗”到黑煤窑后,开始了他噩梦一样的“两个月零二十一天”的卧底生涯。他不但遭到窑主的欺凌压迫,还受到其他矿工的欺辱,而由于其身份提前暴露,遭受到更加惨无人道的迫害。周水明最后没有死于窑下,既不是窑主发善心,也不是矿工的斗争或报案,更不是记者的机智逃脱,仅仅是一件意外事件。获救后,周水明几乎用生命换来的稿子也没有发表的机会,甚至工作也被解聘了。

小说的描写紧紧依据现实,没有浪漫主义的虚构和梦呓。小说中两个场景,一是报社,二是煤窑,都是现实生活的缩影。人物的每一句对白,都像是生活中真实对话的录音,淋漓尽致地展示了人物的性格。小说情节环环相扣,没有抒情的林间散步,没有轻松的休闲时光,也没有从容的谈情说爱,因而小说中自然环境的描写很少,更多的是社会环境和人物形象的描写。这些描写震撼了我,使我产生了巨大的审美愉悦。那些优秀作家无论走南闯北,似乎都随身带着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能将生活中的原生态复原得那样细致入微。哪怕是小说中昙花一现的人物,例如负责到劳务市场骗工的中年妇女“杨师傅”就是这样,男性化的粗口,大大咧咧的脾气,强制性的“热情”,和齐老板放肆的调情,最后以“生坯子口嫩”这句经典台词而结束。此人把工人骗进了窑洞就再也没有出现,但一个不识人间羞耻、心灵荒芜而靠撒谎度日的“人贩子”形象跃然纸上。

在刘庆邦这类小说家的笔下,有那么多的细节,编织成斑斓的生活图景。每一个细节,都从生活的土壤采撷而来,带着露珠的晶莹和泥土的芳香。一些人们习焉不察的生活现象,一经他们提炼,就有了审美的情趣,向我们昭示世俗的真理和生命的节律。下面我精选一些实例来表达自己阅读时的感受和心得,与读者诸君分享。

(1)他拉开小皮包,拿出一副眼镜带上了。他的眼睛不近视,也不散光,他戴眼镜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视力,也有那么一点向明星看齐的意思。他的眼镜是水晶平光镜,在阳光的照射下稍微有一点变色,变的色是蓝灰色。这样,他能看清别人的面目,别人看他的眼睛就看不大清楚。这副眼镜,是他参加一个水晶产品的推介会时主办方送给他的,据说值六百多块钱哪。(第二节)

这是周水明决定卧底,在采取行动之前回家时路上的描写。他必须在冒险之前跟妻子打个招呼,而更重要的是准备一身农民工必备的“行头”。在描写他的农民工的行头之前,需要先介绍他作为记者的形象、派头和风度。这也可以叫欲抑先扬。描写他的记者派头,内容很丰富,包括西装革履,领带发型,手里拿的皮包,以及矜持的心态。但作者把重点放在眼镜。对于人物形象来说,眼镜只是一个道具。眼镜本身的描写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这个道具对于人物形象塑造的意义。作者轻描淡写地说:“他戴眼镜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视力,也有那么一点向明星看齐的意思。”实际上保护视力是假,“向明星看齐”是真,这种欲擒故纵的笔法耐人寻味。“向明星看齐”不在于说他崇拜偶像,而在于表现他向上流动的强烈愿望和保持足够自尊的虚荣心。眼镜的功能是使他“能看清别人的面目,别人看他的眼睛就看不大清楚”,表现了他的善于自我保护的狡狯和精明。眼镜的出现还有一个意义,是引出了记者身份所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这正是引导周水明采取“壮士断臂”行动的原动力。眼镜和其他服装道具所塑造出的“记者派头”,又与回家后的化装所变成的农民工形象产生了前后对比的效果:“一张皮原来这么重要。他穿上那身皮,就是一个体面的记者;换上这身皮呢,就跟一个叫花子差不多。”而眼镜就是他作为“体面的记者”的“皮”的一部分。这样,眼镜这个小小的道具,不但在表现人物形象和心理动机上有重要意义,而且在小说情节的推进上也起了不小的作用。


(2)女人三十五六岁,长得高高大大,奶子、嘴、屁股,哪儿都大。女人的嘴唇格外厚,一片嘴唇恐怕就有二两精肉。女人的嘴唇不好看,唇面子不发红,有点发紫。(第三节)

这是对来招工(实际上是骗工)的杨师傅的外貌描写。这个形象是通过周水明的眼光观察的,重要的不是人物的美丑,而是作者所用的笔墨。他用的是非常粗俗的文字,不注意修辞,不讲究含蓄,就是为了突出女人的粗野。周水明作为记者是阅人无数的,从他的眼光看,这个女人无疑是丑陋的,不过她的某些部位的“大”,在那些“下流”的场合和阴暗的角落,可能会成为所谓“性感”的标志或达到某种目的的工具,她可以利用这些特点去打情骂俏,去通融关系,在白道黑道中求得生存。描写重点放在其嘴唇上,用粗鄙的夸张手法,突出嘴唇的“厚”。这不仅可以增加读者对她的反感,更重要的是为下文她说话的粗鲁下流做了铺垫(比如她口口声声不离男性生殖器,因不可描述而此不引)。


(3)上了三轮车后面的斗子,斗子两侧有两条竖座,马师傅和杨师傅坐一侧,周水明和李正东坐一侧。周水明又问杨师傅,还要坐多长时间车。杨师傅的回答仍是含糊其词,说一会儿就到了。三轮车拐上了一条土路,向黑暗中驶去。车轮子弹弹跳跳,车屁股调来调去,颠簸得很厉害。车屁股后面敞着口子,但外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只有一团一团的土涌进来,土里有一股呛人的石粉味儿。周水明透过斗子前面的一点缝隙往前看,在车灯的照耀下,分辨出他们走的路像是一条干河滩。就这样又走了个把钟头,三轮车冲上一个斜坡,又开进一个很深的山沟,才在一个大铁门前停了下来。(第三节)

三轮车多数人都坐过,但很少看到有人描写坐三轮车的过程。这是一种在农村广泛使用的载客的机动三轮车,俗称“蹦蹦跳”,这种车的样式规制和行驶特点交代得很清楚,描写中所用的名词和动词都极为准确。它不是静止的介绍,而是在叙事中有层次地说明,并且是通过周水明的视角和感受来描写的。这种车最多可坐八个人,但因为它是按马杨的手机联络专门来接站的,所以只坐四个人。与周水明一起被招聘的李正东比较迟钝,他不会关心周围世界的变化,周水明不同,他把每一分钟的经历都看成是采访的过程,他要记住距离的远近、行驶的路况以及经过的地方。从小说的描写可以看出,矿窑是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方,这带来上面管理的困难,也使矿工逃离很不容易。坐三轮车的滋味通过三句话的白描就说得淋漓尽致:“车轮子弹弹跳跳,车屁股调来调去,颠簸得很厉害。”


(4)周水明想说当记者并不是单纯为了挣钱,记者有记者的光荣使命,但他没有说。他手上拿了一块腔骨,正啃骨头上的肉。表面的肉啃完了,骨头缝里的肉他的牙齿够不到,只好用筷头剜,或是用手指抠。骨头筒子里还有骨髓,他用筷子捅进那头,这头用嘴一吸,一条白色的很香的骨髓就被他吸到嘴里了。(第七节)

周水明既有高尚的使命感,又有强烈的利益诉求,这使他不能不成为一个尴尬的角色。他在国矿长提出金钱赎买的要求后,没有立即严词拒绝,表现上看是在忙着吃肉,实际上是处于思想矛盾之中。矿长扔给他的一块骨头(腔骨)果然发挥了作用,使他原先表现出来的为命请命、大义凛然的姿态丧失殆尽。几个动词的运用(“啃”“剜”“抠”“吸”),固然有饥不择食的客观原因,却还是把一个自我定位为“施救者”的英雄在精神上萎靡、在信念上脆弱的可怜相(连国矿长都瞧不起他)深刻地揭露出来了。我们平时很少看到有对“吃相”的描写,成功的小说家真是无远弗届,无所不至,无孔不入,无幽不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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