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14日,全市共查处酒驾322起!这些人被曝光→

2022-06-15 09: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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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谁又心存侥幸

认为交警不会天天查酒驾

“我走小路,不会被发现的”

“就喝一点,没事的”

“我酒量好,不会醉的,不影响”

……

请谨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仅仅是一句口号

6月1日—14日

九江交警持续对酒驾醉驾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14天内,全市公安交管部门

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322起

其中醉驾42起、二次酒驾22起

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对涉酒交通违法形成了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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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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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日0时39分许,当事人万某龙驾驶号牌为赣G15W67小型轿车,在九瑞大道杭州路路口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万某龙的呼气数值为76mg/100mI,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查,当事人曾于2019年4月19日在九江学院路口被三大队十里中队查获酒驾,此次为二次酒驾。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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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1日0时8分许,当事人方某兵驾驶号牌为赣G3P210小型轿车,停在彭泽县山南新城龙宫大道与双峰大道路口中央,巡逻民警发现方某兵已在车内睡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方某兵的呼气数值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2年6月4日13时49分许,当事人李某秋驾驶无号牌普通摩托车在柴桑区港口街镇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李某秋的呼气数值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共计罚款2020元。

2022年6月6日0时45分许,当事人胡某智驾驶号牌为赣GD28523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柴桑区渊明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胡某智的呼气数值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其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

2022年6月9日20时20分许,当事人吴某法驾驶号牌为赣G105E6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彭泽县钓鱼台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吴某法的呼气数值为5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其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

酒后驾驶危害大成本高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钟千惠

责编:吴雪倩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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