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第一”,九江市委编办持续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治化建设

2022-06-13 17:00:11   掌中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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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委编办坚持“四个第一”紧扣依法行政主题,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把强化法治理念作为“第一要求”。持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八五”普法规划,一方面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要求全办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管办、依法行政,奋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治化建设。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在办机关持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培训会、青年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印发的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文件,逐句逐项学深学透,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同时利用好事业单位办理各类登记赋码及年度报告公示等事项时机,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等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法人单位法治意识,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履职,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

二是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第一原则”。严格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开展登记管理工作。对各类申请事项均严格按照申报材料受理、审核、核准三个环节进行,严密许可程序,规范许可行为,增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严肃性、权威性。针对注销登记政策性、程序性强的特点,尤其对机构改革中被撤销但有明确承接关系的事业单位,明确办理程序,在省登记管理局的指导下,探索试行简易注销程序,由承接的举办单位出具《权利义务承接证明》,确保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工作依规顺利进行,提升注销登记工作效率。

三是把严格监督管理作为“第一担当”。一方面加强内部联动。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审核相结合,凡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均全程参与,对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单位,除进行必要行政处罚外,机构编制审核事项一律不予通过。另一方面推进外部协作。依托“信用九江”建设平台,积极更新完善法人基础信息,归集事业单位登记公告、年度报告、登记事项、监管情况等信用信息,及时向信用平台推送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证书刊载信息,畅通公众了解事业单位相关信息的渠道,促进事业单位法人自律自觉。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每年从系统按3%的比例随机抽取事业单位、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事业单位年报公示情况和证书登载事项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督促整改,在加大对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力度的同时有效提升了事业单位法制意识。

四是把提升工作标准作为“第一保障”。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网上审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落实九江编办服务理念,推行服务标准化,创新“六个一”工作举措(编制一套服务指南,优化一套办理流程,制定一套填写规范,建立一个沟通平台,简化一套申报材料),努力构建优化服务管理的新模式。同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加强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利用,做到“一号一档、一事一卷、分门别类、规范存档”,实现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印章管理,按规定备案事业单位印章印迹,对名称发生变更或进行注销的事业单位及时依法收缴其印章并造册登记统一移交同级公安机关销毁,2021年共收缴移交更名或撤销事业单位公章219枚,保障了事业单位法人合法权益。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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