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启动教育系统“归雁计划”

2022-06-02 1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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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安县教育系统

“归雁计划”公告


为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更好地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推动德安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实施2022年教育系统“归雁计划”,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实施范围

  (一)德安户籍或曾系德安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二)配偶系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三)父母(岳父母、公婆)系德安县常住户籍在外地任教的教师。


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在编在岗的公办学校正式教师;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符合相应学段规定的合格学历;

5.服从我县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雁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已同时申请调往德安县教育系统以外的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教师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德安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地址:德安县新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西侧439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17928159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调动申请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含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入编时间及方式);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结婚证、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职称评聘及个人业绩等证件的原件和A4型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复印件装订成册上交)。

(二)组织审核。

由德安县教体局“归雁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初审,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办理调配。

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教体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对拟调入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县教体局根据空编、缺编等情况,按照城区到城区、农村到农村的对等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应层级学校任教。


相关要求

拟调入人员要及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岗位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归雁计划”。原则上调入教师安排在原户籍地和缺编学校任教,并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再申请跨县调动。


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德安县“归雁计划”(拟调回)教师

调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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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来源:德安县教育体育局)

编辑:钟千惠

责编:张江艳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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