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效遏制涉酒交通违法率,降低涉酒交通事故发生率,根据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并进行曝光。
5月1日至5月15日,湖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查获酒驾交通违法26起,其中,醉驾4起,二次酒驾3起。
现将部分案件曝光如下↓↓↓
2022年5月11日21时01分许,当事人童某(男,3604291983****0314)驾驶赣G562U3小型轿车在三里大道教育路口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童某的呼气数值为5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童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过,本次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5月13日21时40分许,当事人饶某(男,3604291963****005X)驾驶赣GKB665小型轿车在湖口县三里大道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饶某的呼气数值为3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饶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过,本次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5月5日20时30分许,当事人沈某某(男,3604291968****1516)驾驶赣GL1163小型轿车在湖口县三里大道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沈某某的呼气数值为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进一步核实,沈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过,本次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5月13日22时37分许,当事人张某某(男,3604291971**0337)驾驶赣G5J000小型轿车在台山大道海正明珠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某的呼气数值为16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5月13日21时50分许,当事人吴某某(男,3604291990****1737)驾驶粤SG661A6小型轿车在湖口县三里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吴某某的呼气数值为13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5月4日22时40分许,当事人夏某某(男,3604291975****007X)驾驶赣G58J77小型轿车在湖口县三里大道教育路口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夏某某的呼气数值为12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5月6日23时15分许,当事人宛某(男,3604291984****0011)驾驶赣GW6996小型轿车在石钟山大道招商银行门前路段发生自损,随后被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并将宛某带至湖口县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九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宛某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月1日至5月15日酒驾人员名单
湖口公安交警将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并持续曝光相关案例,全力打击酒驾醉驾等涉酒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驾!
(来源:湖口发布)
编辑:钟千惠
责编:吴雪倩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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