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22-10-08 19:06:29   
浏览量 32320

10月8日,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具体如下:

各科室、各办事处,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五年以下(含五年)和五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无需重新申请办理。

       三、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特此通知

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8日


另外,市公积金中心优化公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如下:

    为有效应对疫情,更好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告》,对现有公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行了优化。

    《通告》中指出,此次公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优化进一步拓宽了服务范围,职工在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非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共同抵押人、二手房出售人/原产权人)无法到场,可通过公证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即非主借款人提前申请办理公证,主借款人可凭借《公证书》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其中,公证方式由单一模式转变为可供职工自主选择的线上线下双重模式,即线上通过江西省九江市赣北公证处“零接触”公证方式,在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中需要商品房购买人或二手房出售人到场完成的事项进行公证;线下通过江西省九江市赣北公证处服务网点现场办理。

    职工在申请办理公证时,需要明确受托人有代理委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的代理权限;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转入账户(若当地住建部门有资金监管要求的,应按住建部门要求,转入指定资金监管账户)。

    此外,温馨提醒广大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要注意公证委托办理时限,贷款申请时间距《公证书》出具时间不超过6个月,且在《公证书》授权有效期内。

(来源:掌中九江综合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钟千惠

责编:许钦

审核:姜月平

继续阅读
热门评论

扫一扫二维码下载掌中九江

咨询热线:0792-8505892

Copyright © jiujiangzhangkongchuanmei. All Rights Reserved

赣ICP备13005689号

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178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612019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