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建局公示了中心城区85个现有在售楼盘的139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后,凡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对外销售商品房的项目,市住建局将第一时间公布销售楼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号,商品房预售资金要直接存入专用监管账户进行监管。
购房人在购房时注意核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购房人可在九江市住建局网站查询),自觉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此举将进一步促进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的归集,保证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防止资金被挪用。如开发企业有违规收取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行为,可进行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8136201。
针对最近网上“停贷潮”涉稳风险增多,根据住建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0〕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所有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预付款、按揭贷款等各种房价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内。
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项目工程建设(专门盖房子用),不能挪到项目之外使用。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由住建局、监管银行、开发企业三方监控。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是先由企业申请,再由监管银行审核,最后由监管部门审批,资金实行‘点对点’支付,会直接打入施工企业账户中。”
(干利华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谈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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