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2-09-29 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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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监督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化以案促改,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持续释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的强烈信号。都昌县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都昌县芗溪乡新塘村原支部副书记余乐龙虚报冒领资金问题。2017年至2022年,余乐龙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儿子的名义套取耕地补贴资金和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945元并占为己有;余乐龙此前还存在其他违纪事实。2022年9月,余乐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都昌县大沙镇起凤村支部书记沈龙生多次违规套取专项资金问题。2019年至2021年,沈龙生先后套取就业扶贫专岗资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和惠民资金,共计19600元,用于村部日常开支。2022年1月,沈龙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都昌县左里镇永华村委会虚列名目套取经费问题。2015年永华村委会以村民邱某某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2500元;2017年永华村委会伪造项目合同,以修建老年活动中心的名义虚报套取专项资金3万元;2017年至2019年,永华村委会虚报耕地面积,套取耕地资金5376元,共计47876元用于其它项目开支和村委会集体开支。2022年4月,时任永华村党支部书记江步南、永华村委会主任邵任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件暴露出都昌县仍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以案为鉴、对照反思,把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资金落实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假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克扣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来源:廉洁都昌)

编辑:魏菲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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