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通报6起党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2022-09-29 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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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长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带头遵纪守法,狠刹酒驾醉驾不正之风,共同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湖口县将6起党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湖口县凰村镇向阳社区党员段兴员醉驾问题。2021年7月28日晚,段兴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8月,段兴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3月,段兴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湖口县商业贸易公司原经理徐洪林醉驾问题。2021年8月14日凌晨,徐洪林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当日3时许,徐洪林再次驾驶机动车回住处。2021年11月,徐洪林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2年3月,徐洪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受到辞退处理。

     3.湖口县张青乡竹山村党员周武初醉驾问题。2021年9月30日晚,周武初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周武初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3月,周武初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湖口县均桥镇文联社区党员唐雪彬酒驾问题。2017年12月,唐雪彬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0年6月19日下午,唐雪彬在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期间又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3月,唐雪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湖口县二中教师王先勇酒驾问题。2022年6月14日晚(全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期间),王先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8月,王先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湖口县付垅乡付垅村党员陈小琳酒驾问题。2022年3月4日晚,陈小琳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22年7月,陈小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出仍有少数党员纪法观念淡薄,毫无底线,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屡教不改、屡查屡犯,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倡导绿色健康交往,自觉抵制酒桌文化,切实把纪法要求转化为行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表率。

(来源:清廉湖口)

编辑:钟千惠

责编:许钦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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