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9.31元花盆退款不退货,法官判买家赔偿200元

2023-10-12 15:01:00   掌中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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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购物者在网络平台“拼多多”购买一件商品后,无正当理由要求退款又不退货。日前,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认定买家袁女士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判决维护了卖家刘先生权益。

德安县人刘先生,在网络购物平台“拼多多”上经营了一家花盆店。今年5月中旬,他接到一份订单,共购买花盆2个,于次日即将货物发出。4日后,刘先生突然接到买家袁女士发来的信息,询问购买的花盘为何不带托盘,他当即回复,在顾客下单时,页面上已显示该货物“无托盘”,买家应当已知晓。收到回复后,袁女士又询问可否单独购买托盘,又询问能否多加2元再购买一个花盆附带两个托盘。刘先生需要时间考虑,遂没有立即回复。

过了一会儿,拼多多官方平台又向刘先生发来信息,认为他的店铺违反了客服服务要求,袁女士以9.31元购买2个花盆的货款已原路返还。刘先生大吃一惊,立即询问袁女士为何退款,并要求她如果一定要退款就把货物退回。岂料,袁女士既不付款也不退货,反复要求刘先生再给她寄两个托盘,就把货款补上。两人就此扯皮不断。

在此期间,拼多多官方平台再一次认定刘先生的店铺“违规”,并从其账户中扣除了20元,以优惠券的形式发送到了袁女士的账户。这下刘先生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好端端地卖东西,不仅被人“白嫖”还被当成了“奸商”,必须要起诉至法院为自己讨回公道。

德安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庭审笔录、网络交易截图、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对本案事实予以了认定。法院认为,买卖双方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本案中,袁女士明知刘先生是按照订单要求进行发货,仍申请全额退款并拒绝退还货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拼多多官方认定的刘先生所谓“违规”,是基于其服务态度,与本案的货物交易无直接关联。遂依法判决袁女士向刘先生支付货款9.31元,赔偿其各项损失200元。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未上诉。

法官说道,如今网络购物兴盛,许多网购平台的退款模式本意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有一些人却抓住退款模式漏洞,想白嫖商品,这种投机式的“薅羊毛”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事法律制度中的重要体现,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赵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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